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

節稅大漏洞 保險死亡給付稅不稅 稅官打迷糊仗

節稅大漏洞 保險死亡給付稅不稅 稅官打迷糊仗 (2007/06/06 09:00:00 時報資訊)

李國煌/台北報導


 目前,多項保險死亡給付,到底要不要列入遺產、課徵遺產稅,現 行規定完全模糊不清,各說各話。


  最受各界注目的焦點,就是投資型保單、年金保險,被保險人往生 以後,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死亡給付,到底要不要課遺產稅,更是一 再引發爭議、財政部從沒有通案說明白、全數推說是個案情況。


  現實生活中,爭議這麼多的狀況,稅官為何不一次解釋清楚、規定 明白,讓保險公司、銀行財富管理單位、透過保險商品做節稅規畫的 民眾,有所遵循、依法規畫節稅事宜?  銀行理專困惑地說,當中,稅捐機關可能有更深一層的用意,根本 不願說清楚、講明白。


  一、如果明確規定,投資型保單、年金險產生的死亡給付不用列入 遺產稅,稅收頓時大減,稅官當然不願。


  二、如果明確規定,投資型保單、年金險產生的死亡給付必須列入 遺產課稅,勢必造成保險業、銀行財富管理部門、投保民眾大震撼。


  這些年,這兩種保單銷售數千億,課不課稅的問題說白了,衝擊過 大,誰也承受不起。


  三、保持模糊空間,以個案認定處理,稅官最有利。


  反正,保險給付都要通報,大戶、散戶購買投資型保單、年金險, 若身故,保險公司所給付的死亡保險給付,稅官一清二楚,擇其大者 來課稅,實質課稅原則大旗一舉,稅金十拿九穩入袋來。這種情況下 ,既有稅收、又不會在金融業、社會大眾間,引發大規模的動盪,稅 官最有利。


  這也難怪,一位稅務規畫專家無力地說,看法條,覺得透過保險商 品節稅的規畫空間很大,但是,碰到稅官課稅的現實狀況,又很令人 感嘆,透過保險真正能夠做的節稅規畫空間,其實很小。特別是對高 資產人士,法規不明,潛藏的課稅風險極高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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